本院现有教师40人,其中教授1人,副教授3人,讲师12人。设有音乐表演和艺术设计 2个本科专业,具有音乐学硕士学位授予权。常年聘请校外专家学者从事教学工作。拥有1万余平米的艺术大楼,教学设施良好。
★音乐表演专业: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、高水平表演技能和良好人文素养的音乐表演、音乐教学、音乐研究等专门人才。教学注重专业基本功训练,着力强化主干课的教学,注重音乐艺术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的培养。主要课程有:中外音乐史、音乐美学、声乐、器乐、乐理、视唱练耳、和声、电脑作曲、音乐MIDI配器制作、台词正音、舞台表演、综艺主持、现代综合艺术创新与实践等。
音乐表演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,并具备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,能在专业文艺团体、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、机构从事表演、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。
培养要求:
音乐表演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表演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,接受本专业严格的技能训练,具有较高的指挥或演唱(奏)的能力。
就业方向
毕业生可到电视台、歌舞剧院(团)、电视剧制作中心、宣传部门、文教事业单位从事演唱、创作和音乐制作工作,以及在高等院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;也可以进一步攻读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。
培养要求:
音乐表演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表演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,接受本专业严格的技能训练,具有较高的指挥或演唱(奏)的能力。
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:
1.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;
2.掌握音乐作品的分析方法;
3.具有演绎不同风格及体裁的音乐作品的能力;
4.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、政策和法规;
5.了解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;
6.掌握文献、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,具有初步科学研究能力。
主干课程
主干学科:艺术学
主要课程:表演、音乐技术理论、音乐史、民族民间音乐、重奏(唱)合奏(唱)等。
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:包括社会实践和艺术实践等,一般每学期安排1--2周。
修业年限:四年或五年
授予学位:艺术学学士
就业方向
毕业生可到电视台、歌舞剧院(团)、电视剧制作中心、宣传部门、文教事业单位从事演唱、创作和音乐制作工作,以及在高等院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;也可以进一步攻读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。